2018省考招警考試公安執法常識(第四十五期)
發布時間:2018-05-30 發布人: 點擊:2385次
2018省考招警考試公安執法常識(第四十五期)
執法常識 公、檢、法在維護國家安全中的具體職責
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審判權, 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檢察權,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。
國家安全機關 、 公安機關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,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偵查、拘留、預審和執行逮捕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。
有關軍事機關在國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關職權。
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時,應當貫徹維護國家安全的原則。
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國家安全活動中,應當嚴格依法履行職責,不得超越職權、濫用職權,不得侵犯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。
執法常識 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的搜集主體
國家安全機關、公安機關、有關軍事機關根據職責分工,依法搜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情報信息。
國家機關各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,對于獲取的涉及國家安全的有關信息應當及時上報。
開展情報信息工作,應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,加強對情報信息的鑒別、篩選、綜合和研判分析。
情報信息的報送應當及時、準確、客觀,不得遲報、漏報、瞞報和謊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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